(星島日報報道)現時約兩成打工仔未有自行選定強積金投資組合,會被選擇投資預設基金,但這類核心基金質素參差。據了解,政府最快明天就立法規管強積金核心基金作正式諮詢,傾向透過政府指定核心基金投資組合比例,將受託人的基金管理費壓至低於百分之一,並擬於二○一六年正式實施。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受託人可活用現有的基金作微調或合併,同時喚醒打工仔更積極運用自己的選擇權。
去年底積金局就核心基金推出三大建議,包括由政府營運核心基金、由政府外判一間組織營運、或由現有受託人各自營運。據悉,政府最快明天就立法規管強積金核心基金作正式諮詢,由於要政府營運核心基金「有排搞」,或需時五至六年,所 政府另一目標,是要讓打工仔安心選擇強積金投資,故有關核心基金的投資組合以均衡為主,不會太進取,亦不會經常轉變,以做到低管理費;政府亦會要求受託人容許打工仔有一次機會,將手上強積金投資轉移到核心基金,當選擇核心基金者達到一定規模,基金管理費可進一步調低,屆時政府不排除將百分之一的收費上限,進一步下調。 有關核心基金方案在諮詢公眾後,將計畫於明年立法,目標在二○一六年正式實施。 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本港的強積金制度和定位一向由政府監管、由市場作產品設計,政府不宜作大調整或太大動作,因此交由受託人各自設符合政府規定的核心基金,最能維持到現有基礎。對於基金開支比率仍然偏高,她指當中三分之二來自行政費用,應藉着電子化、減省程序去壓低,她認為收費並非預設基金的最重要討論點。 核心基金目的是幫助缺乏投資知識的打工仔,她指參考海外的預設基金,年輕打工仔可承受較高風險,會進入股票成分較多的基金,她希望本港亦會就打工仔的年齡及投資期,設有不同款式的預設基金,而現時受託人已有一定數量的預設基金,故不希望再催生出大量預設基金選擇,「若每款核心基金的規模都不大,會損害效益,收費一定會高。」 她建議,受託人應活用現有的基金作微調或合併,否則太多基金要推倒重來,必定又有成本。但她不希望打工仔因為有核心基金,就對自己的強積金不聞不問,因為強積金正向全自由行邁進,希望藉此喚醒打工仔更積極運用自己的選擇權,「即使進入核心基金,亦不等於不用再揀,因為各個核心基金的投資內容都會不一樣。」 2014-06-23 |
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強 積 金 變 「 心 」 助 打 工 仔 省 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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