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屈佣成為時尚

2008年 12月 1日 12:59
“屈佣成為時尚"
http://property.hk.msn.com/app/msnHK/article/view.html?%E2%80%9C%E5%B1%88%E4%BD%A3%E6%88%90%E7%82%BA%E6%99%82%E5%B0%9A%EF%BC%82&articleId=25142&seriesId=91
時窮節乃見現,經纃情況差時,社會上蠱靈精怪的事情特別多,近期多個老友相繼告訴筆者被那些無良經紀要求額外付較行規高的佣金,有被敲詐之歉。

老友持有一個半山中型單位放租叫價25,000元,因市道差,減價至22,000元,直至近期有一個經紀幫客還價19,000元,經過反覆游說後,因業主頗鍾意租客背景,便接受不大合意的價,並相約次天簽約,但兩小時後,經紀突然來電問老友,如爭取到20,000元的話,可否給雙倍佣作為打償,老友也不是頭一天出來做生意的人,大約知道這些技倆,其實旺市時,大家心情好,多付些佣沒問題,此時此刻則頗為反感,覺後該經紀趁火打劫。

他有些朋友也有類似遭遇,經紀提出雖然做價與業主心目中的價錢有距離,但現生意難做要求兩倍佣,朋友覺得經紀既然收取業主佣金,為業主爭取最佳價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何況他是勉強接受的,為何現在的經紀那樣無賴呢?

還有一個個案是一宗金額250萬的成交,當業主答應簽約後,那經紀隨後又表示其實可再與買家糾纏一下,或許可爭取高一些,可否高出的部分與業主對分,朋友知道其實其單位市價是280萬的,適逢市淡才大賤賣,他估計幕後買家實際出價可能是270萬,換句話說,那經紀想分得10萬元,遠比應得佣金27,000元高,無奈朋友急套現才算數,但事後大嘆人心不古,世風日下,人慾橫流,那些無良經紀都唯利是圖,不擇手段。朋友又覺得,經紀幫他做到意料以外的靚價,就要他對分多出的部分,莫非某個經紀為他買入了一個蝕錢單位,他之後要同我分享部分虧蝕呢?所以他覺得甚氣憤。

筆者向一個資深經紀請教上述情況,他指出,現市面成交少,經紀會對每一宗成交,無論大細,都盡量在該張單上獲取最高利益。上述情況業內叫「揸價」,例如有一個單位叫價100萬的,為求買家還價貼近叫價,經紀會對客戶說叫價110萬,當買家還價80萬時,又不誠實地對業主說75萬,以防業主拒絕,買家又不肯再加時,尚有籌碼給業主添價,令業主覺得經紀有做功夫,而給經紀調整叫價,經過一翻刀來劍往,龍爭虎鬥之後,往往業主接受了一個較買家要求還低的價,又或買家添價至業主要求還高的水平,那些喪盡天良的經紀便會利用這個筆錢對業主或租客或買家進行勒索。

在那些老闆的金錢掛帥主義下,分行經理只有助紂為虐,通常不會勸阻經紀進行這等會傷害公司以至行業的形象的不道德行為。由於這類行為,買賣雙方都很舉証,所以不少經紀都視之為合法行為。那位資深經紀又認為政府也有責任,如將佣金行規買賣為成交價百分之一,租金是半個月訂為法例,市面少了加佣減佣的行為,以上不正常的收費情況將一掃而空,代理介貪污問題亦一掃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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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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