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李德義前媳獲分12億身家 父子涉發假誓或遭檢控


明報專訊】高院昨就超級富豪李德義兒媳離婚官司頒下逾150頁判辭,裁定前媳婦曾昭穎可瓜分前夫李建勤的五分之一身家即逾12億元,雖未能達曾昭穎原要求的55億元,但比起李德義當初向她開出的3.74億元和解條件已多逾2倍。惟已被「分身家」的李建勤及父親李德義或再惹官非,二人被法官指偽造還款協議及涉嫌發假誓,法官已將判辭轉介刑事檢控專員跟進。
曾昭穎昨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對法庭程序結束感到高興,她期待重建其生活,並需審慎考慮法官的判辭。李氏父子一方昨只派出律師行職員到庭領取判辭,未有就法官的決定作出任何評論。律政司發言人則指出,在研究判辭後會採取適當行動。
今天將正式退休的高院法官辛達誠,昨頒下155頁的判辭,提到李曾於1995年在倫敦結識,4年後相戀並於2000年初結婚,婚姻維持8年後,因曾昭穎懷孕而導致離婚。至2009年11月李氏父子根據一份於2006年簽訂的「可轉換貸款協議」,以向父親還債為名,李建勤將大部分資產轉到父親名下。
偽造協議轉移資產
曾昭穎在贍養費官司中指出,該份「可轉換貸款協議」乃由李氏父子偽造。法官在判辭中亦指出,在民事法「相對可能性」的標準下,裁定父子偽造有關協議,並指其目的是要打擊妻子「分身家」的要求。法官更裁定父子提及協議的多份誓章中有相當可能發假誓,故認為父子二人的證供並不可信,更指由於他們的行為涉及刑事罪行,故下令將本案的判辭轉交刑事檢控專員跟進。
佔資產五分之一
審訊期間庭上透露,李德義曾在兒媳離婚後,向曾昭穎開出4800萬美元(約3.74億港元)的和解條件,但曾昭穎不接受,曾昭穎後來在案中要求瓜分李建勤55%的財產(約為55億港元)。
法官指李氏夫婦過往的生活質素,僅次於身家以美元計的十億富豪,故認為曾昭穎將來的生活費需逾5億元,其中包括億元大宅以及2.15億元基金以保障她每月可得80萬收入作生活開支(詳見圖)。法官更預留6000萬元予曾昭穎,指若日後李德義向她及其父母發動官司時,曾昭穎便可動用該筆錢作訟費。
官為曾留6000萬訟費
判辭透露,李建勤與曾昭穎婚姻財產至本年3月為止共有65.05億元,李建勤佔64.26億元,而曾昭穎則佔7900萬元。雖然法官裁定兩人對婚姻財產的貢獻是一樣,但亦同意李建勤若非得父親的5000萬美金資本,李建勤本來一無所有。而李德義實際上亦有某些權利可向兒子取回餽贈,故法官在考慮分配財產的原則時,並沒有採取平分法,認為曾可獲兩人姻婚財產的五分之一,扣除她擁有的資產後,故李建勤須向前妻繳付12.22億元,當中包括李德義一直答允給予現年3歲孫女的2.02億元,而法庭亦頒令就該2.02億元成立獨立基金。
被稱為「世界級富豪之一」李德義父子分別為恆豐酒店創辦人李文華的孻子及孫兒,李德義畢業於拔萃男書院,其後赴美國麻省理工攻讀建築,取得建築師及會計師資格,現為恆豐中心及恆豐酒店大股東,佔股權90%。李德義在香港、英國、日本及瑞士均有房地產生意,單論英國的物業,已被形容為是英國目前除王室外的最大私人地主。
 明報記者 黃景怡 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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