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

歐洲央行主張由優先債券持有人承擔損失


《華爾街日報》 ─ 據了解會談情況的人士透露,歐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的態度發生了巨大轉變,主張讓受損最嚴重的西班牙儲蓄銀行的優先債券持有人承擔損失,但歐元區的財政部長們暫時拒絕了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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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9日晚間歐元區財長在布魯塞爾就向西班牙國內銀行業提供救助一事召開的會議上,歐洲央行行長德拉吉(Mario Draghi)明確闡述了歐洲央行的這一新立場。這與歐洲央行在2010年救助愛爾蘭銀行業時的立場形成了鮮明反差。與西班牙一樣,愛爾蘭的銀行業也因房地產市場嚴重下滑而受到重創。歐洲央行當時堅持認為,受救助銀行的優先債券持有人不應承擔損失。

歐元區財長們此次拒絕歐洲央行的這一建議,主要是由於擔心金融市場可能會對此作出負面反應。一份有關向西班牙銀行系統提供1,000億歐元(合1,225億美元)資金的救助協議草案顯示,該協議要求西班牙政府只能強制受救助銀行的股東和非優先債券持有人承擔損失,而並未提及在債務清償順序中處於更高等級的債權人。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發言人表示,優先債券持有人顯然不會分擔損失。

歐元區財長們的決定印證了歐元區處理銀行業問題的模式:即便發生最嚴重的破產,優先債券持有人也不會承擔損失。但歐洲央行立場的轉變或許表明,隨著歐元區對處理本地區銀行破產的方式進行徹底變革,該行對於優先債券持有人是否承擔損失的態度正在發生轉變。

三位了解會談情況的人士稱,在7月9日的會議上,歐洲央行行長德拉吉主張,在西班牙銀行業的問題上,讓銀行的優先債券持有人與納稅人和投資者一起承擔損失。兩位知情人士稱,德拉吉主張,只有在一家銀行進入清算程序後,才迫使該行的優先債券持有人承擔損失。

這就是說,如果一家銀行只是被縮減規模,這家銀行的優先債權人仍是安全的;截至目前,縮減銀行規模是歐元區各國政府在處理受困銀行時最常用的手段。在西班牙,任何情況下,較大型銀行在進行重組後預計都將繼續經營,而不會受到影響。

歐洲央行的發言人對於7月9日該行與歐元區財長的會談不予評論。該發言人強調,歐洲央行並不是歐元區與西班牙之間救助協議的簽字方,這是當事國政府之間的事情。

這位發言人稱,銀行問題的解決程序應由當事國政府來決定,歐洲央行只是提供建議,這些建議的目的是確保優先債券持有人獲得的待遇符合歐盟(European Union)的規定。

要求債券持有人承擔損失能減少需要向處於困境的銀行注入的納稅人資金數額。一名歐元區官員表示,歐洲央行自2010年以來轉變觀點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避免使更多公共資金面臨風險。其他原因可能包括,目前存在一項救助西班牙銀行業的框架計劃,而當時愛爾蘭則沒有;愛爾蘭政府為大部分銀行債務提供擔保,西班牙政府則沒有這麼做。

但兩位人士表示,歐元區財長們決定不讓享受較多特權的債券持有人承擔損失的主要原因是愛爾蘭的前車之鑑。愛爾蘭政府已向一些問題銀行注入了超過600億歐元資金,相當於該國每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約40%,這迫使該國2010年向其他歐洲國家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申請675億歐元援助。

要求西班牙優先債權人承擔損失將在愛爾蘭引發更多問題,納稅人將質疑歐盟為何強迫他們拿出資金償還給優先債權人。

歐元區領導人們在上月一次峰會上達成的一項計劃,可能增加優先債權人承擔損失方面受到的壓力。根據該計劃,歐元區救助基金不久將獲準直接向問題銀行注入資金,而不是向目前需要將資金先提供給所在國政府,再由後者進行救助。這將使歐洲納稅人資金直接用於救助其他國家的銀行。來自德國等東歐富裕國家的官員已表示,歐洲共同承擔銀行救助責任可行,但前提是救助不會產生大規模損失,而這意味著私人投資者將被迫承受更重負擔。

實際上,歐盟在如何應對銀行倒閉方面的規定較為模糊,缺乏關閉或重組問題銀行的統一性法律框架。政府救助銀行方面相關規定對一國政府可向一家銀行注入的納稅人資金數額進行了限制,以避免出現不公平狀況。

與此同時,常規破產程序不適用於那些與整個金融系統存在緊密聯繫的銀行,此類銀行一旦出現債務違約,可能輕易引發人們對其他銀行的擔憂。常規破產程序中資產的清理和出售也需要花費很多時間,而銀行如果面臨倒閉威脅通常需要快速處置。

歐洲政策研究中心(Centre for European Policy Studies)首席執行長Karel Lannoo表示,歐洲有破產方面的常規性公司法規,但沒有特別針對銀行的法律。

目前歐盟正試圖改變這一狀況,6月份時提出了一項應對銀行倒閉的新法律框架。對西班牙的救助也將參考這一框架。具有重要意義的是,當一家銀行需要被所在國政府進行資本重組時,新規定將要求相關政府迫使所有債權人承擔損失(即銀行進行自救),例如將債務轉換為股權。

歐盟官員們表示,如果上述新規定此前就存在,那麼近幾年對銀行所進行的救助中大多數原本都不必動用納稅人資金。不過,自救提議還未獲得歐盟各國政府批準,而且即使獲批也要到2018年才會生效。這對於預計在今年年底前就要進行銀行業資本重組的西班牙來說顯然是遠水難解近渴。

撰稿﹕華爾街日報Gabriele Steinhauser / Brian Black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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