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

三 類 置 業 者 獲 豁 免 繳 新 花 稅

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news.htm?expressnews&20130222&55&903912
2013-02-22 HKT 19:08
政 府 公 布 新 的 應 對 樓 市 措 施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局 長 張 炳 良 表 示 , 政 府 推 出 措 施 除 了 針 對 市 場 的 熾 熱 情 緒 外 , 亦 希 望 照 顧 有 真 正 置 業 需 要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所 以 對 這 些 人 士 提 出 豁 免 。張 炳 良 解 釋 , 有 三 類 人 士 可 以 獲 豁 免 不 用 交 新 的 印 花 稅 稅 率 , 包 括 買 樓 時 在 港 並 無 其 他 物 業 的 人 、 換 樓 的 人 ; 而 買 樓 後 半 年 內 會 出 售 原 有 物 業 的 人 士 , 則 可 取 回 新 舊 稅 率 的 差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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