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

牌照處突巡查雍澄軒 學者:「管理協議」倘違規 可被釘牌


【明報專訊】長實拆售葵涌雍澄軒酒店惹來政府高度關注,政府繼發出聲明後昨日再「出手」,民政事務總署屬下的牌照事務處突然到雍澄軒「例行巡查」,指要確保酒店符合《旅館業條例》及牌照條款營運,巡查後指出雍澄軒在消防安全方面「有輕微不妥當」,持牌人已即時處理;發展局長陳茂波公開表示,若當局發現違規,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又指政府已去信長實,要他們在數日內交代拆售後的「管理協議詳情」。
巡查後指消防安全「輕微不妥當」
到底「管理協議」有何重要?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參考雍澄軒一份正式買賣合約後向本報指出,買賣合約中列明大部分業主的權益、什麼可以做或不可做,以至收取管理費用等,應該同受該「管理協議」規管,但該「管理協議」卻可任由長實隨時更改,變相不受法律保障。他估計,政府參考「協議」後,若認為未能符合牌照要求,有可能更改發牌條款,甚至吊銷其牌照,買家難有保障。
長實可隨時改協議 買家無保障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雍澄軒早於去年12月已率先分拆一間房間出售,共23頁的買賣合約顯示,業主購入單位後可擁有購入的「房間業權」,但酒店另有「營運合同(hotel operation agreement)」(即政府所指的管理協議),指業主需接受協議內的安排,以及業主對酒店房間的使用不涉「獨有享用權」。張達明解釋,這代表業主不能如購買住宅一樣,把單位歸個人居住,而需要作酒店房間出租。
陳茂波促交代管理協議詳情
張達明說,由於目前「管理協議」未公開,他憂慮買家買入酒店單位時不知道有協議等詳情,而自己買入單位卻實際不能自住,「變相只是投資」,建議長實容許買家在得知詳情後或可退出買賣。他指出,因暫未見「酒店」用途涉違反批地條款,估計目前政府較容易循《旅管業條例》調查。
政府昨再有兩高官開腔回應事件,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啟程往北京前表示,政府一定會跟進長實拆售雍澄軒酒店房間事件。發展局長陳茂波公開表示,已去信長實,要他們在數日內交代拆售後的「管理協議詳情」。他又提醒,「旅館單位一般沒有獨立電表,沒有獨立水表……而且進行室內裝修,甚至簡單如加插蘇位也要由管理公司事先向政府當局申請批准。手續繁複以外,費用亦會因此較高昂」。
長實:設施維修費 業主分攤
長實發言人表示,酒店房間買家完全擁有購入的房間業權,有獨立樓契,而非持有酒店股份,而酒店公用地方及設施維修費由眾業主分攤,但房內維修費則由業主負責。發言人又指出,現時酒店營運人任期至2028年,屆時業主可依法組織酒店業主委員會,議決是否更換營運人。
另外,立法會已決定會在下周二討論事件,公民黨對事件表示高度關注,黨魁梁家傑促請政府從速交代合約條文是否有問題,並清楚向市民講述相關風險。議員陳家洛希望長實派員到立法會解畫。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則認為,地產商把酒店房間「普及化」,令酒店不一定由有錢人擁有,平民亦可購入,是做了「好事」,反問現時市場住宅不足,「點解唔可以買酒店房?」「最緊要是買家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麼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