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金管局加強監管銀行同業拆息定價機制


金管局表示,為提高本港銀行同業拆息(HIBOR)定價機制的透明度,銀行公會及財資市場公會,需要在6個月內落實新措施,措施包括改由財資市場公會負責管理定價機制、需要制定利率報價指引及操守準則,分階段取消多個市場需求較小的拆息定價期限。報價銀行名單檢討,亦會由每兩年,改為每年檢討1次。
金管局更加推額外措施,包括訂明銀行個別部門經理要為報價負責。若有需要,金管局會按《銀行業條例》要求銀行強制報價。
副總裁阮國恒說,暫時毋須行使強制報價的權力,金管局仍會繼續鼓勵銀行自願報價,目前亦未見到有本港銀行因為監管原因而拒絕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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