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

無契居屋低市價25%成交

http://hk.biz.yahoo.com/110509/369/45sj3.html
【明報專訊】失去樓契的沙田小瀝源居屋廣林苑(新聞 - 網站 - 圖片)C座(馥林閣)5樓09室,昨日透過法院令拍賣,以自由巿場價136萬元成交,低巿價約25%。投得該單位的資深凶宅投資者伍冠流指出,將以月租4800元租出,帳面回報率4厘。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類失契物業,銀行一般不願承按,買家若購入前必須向銀行查詢能否承按,並核查會否涉及複雜的業權等問題。


欠債人過身 單位拍賣償債

該單位建築面積534方呎,由忠誠拍賣行拍賣,開價130萬元,伍冠流及另一組買家互相競投4口價後以136萬元成交,呎價2547元。伍指出,成交價較正常巿價約180萬元低約25%,並沒有銀行承按,故要一次付清成交價。該單位內籠裝修過於殘舊,他已跟一名租客訂立協議,由對方自行花費裝修後以月租4800元承租,較巿值月租約7000元低30%。

據了解,該失契單位,原業主在20年前購入後,曾向財務公司借貸一筆款項,再於2005年期間以89萬元和下手買家簽立臨時買賣合約出售,其後原業主和財務公司出現債務糾紛被對方控告,但仍未跟下手業主完成正式成交手續,並因患重病於2008年期間病歿,樓契亦未知何故沒有交給財務公司等方面,後財務公司向法院申請收回該單位及拍賣以清償債項。

失契物業 銀行未必承按

伍氏表示,他將向持有該單位樓契副本的律師樓,由對方提供具法律效力的樓契副本及向土地註冊處(新聞 - 網站 - 圖片)申請出具一份鑑證副本,以確認業權轉由他持有。他稱,已跟上一手和原業主簽立臨約的買家訂了協議,在成交價中包括清還對方臨時買賣訂金及相關費用等共約10萬元。

葉謝鄧律師行的律師伍家賢表示,此類物業失契原因各異,如受、業主失蹤、病等。倘若變成銀主盤,或因欠巨額管理費、斷供等債務原因被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收回,此等情下被拍賣,銀行一般不願承按。買家擬購失契物業前,原則上須先向銀行查詢能否提供按揭,並核實原業權是否由單一業主持有,否則業權複雜增加風險。購入該類物業後,可向土地註冊處申請「補契」的鑑證副本作為業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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