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星期二

打通變大宅難杜絕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308/News/ea_eaa3.htm
2011年3月8日
【明報專訊】建築界人士指出,雖然政府於地契上規限了單位的面積,但只要發展商預留分隔單位的牆身為非結構牆,日後買家便可能不惜違反地契,打通成大單位。過去數年,一直有發展商以相連單位可打通成大單位作招徠,每伙價格與獨立出售時相比,每每高出最少一成。

地政總署長譚贛蘭上周表示,政府已留意到出現上述情發生的可能性,會從多處手防範,包括批出建築圖則時,當發現圖則的設計,或違地契條款,可以拒絕批出建築圖則;另外批發滿意紙前,必定確保單位數目及面積,符合地契規定;另外亦研究於大廈公契的條文下工夫。

不過,有建築師認為政府很難因應單位間隔有可能預留打通,而拒批圖則,「難道一個單位與毗連單位,廳對廳,便不批出圖則?」另外,若限呎項目小業主私下打通單位,政府難以控制,首要問題是如何肯定某兩個單位已被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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