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080414/News/wm1_wm1c3.htm
2008年4月14日
【明報專訊】要立遺囑,不一定要通過律師代辦,只要符合遺囑條例(Will Ordinance)規定,一樣可以自行立遺囑,毋須跟隨特定的格式撰寫,但至少要符合以下5項基本要求:
1.以書面訂立,中英皆可
2.立囑人在兩位見證人當面簽字
3.兩位見證人在立囑人當面簽字
4.委派一或多位的執行人
5.將財產列明給予哪些受益人
看似簡單,但任何不清晰或錯誤也會延誤取得遺產的時間,甚至影響其有效性,因此也建議讀者還是交予專業的律師處理,免得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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