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金管局將就延遲落單發指引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520/18/i4cq.html
(商台)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12:22
金管局 今日下午,將會就投資產品「延遲落單」安排,向銀行發出指引,規定銀行向客戶出售部份理財產品後,四十八小時後才開始在市場執行買賣。

據了解,指引覆蓋範圍包括,所有結構性及非上市衍生投資工具,連帶目前證券及期貨條例沒有特定規管的產品,如外匯掛勾存款及利率掛勾存款。不過,股票和外匯交易則毋須受限。客戶若符合一定條件可選擇豁免,例如是六十五歲以下,屬於專業投資者,亦非首次購買有關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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