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6
地契不設防 倘售物業可賺巨利
【明報專訊】特區政府在2010年批准中聯辦在大潭道21號的地皮增加3000平方呎建築樓面面積,但只收取中聯辦1000萬元「超筍」補地價,較當時市值低逾七成,令中聯辦變相賺取3500萬元地價。本報追查發現,補地價後的新地契條款不設防,令中聯辦日後有權把上址恍如豪宅的7層高建築物出售,賺取億元計利潤。
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前主席潘永祥指出,中聯辦補地價金額偏低,他和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均認為,政府應公開解釋補地價是如何計算,以釋公眾疑慮,李永達議員考慮在立法會跟進事件。
潘永祥指出,即使政府以中聯辦身分特別為由給予地價優惠,亦應在地契加入額外條款,限制地皮不能隨意當住宅轉售,但地契卻看不到類似限制。發展局發言人昨深夜回應,強調當年是由地政總署專業產業測量師,按程序以十足市值評估後訂出補價金額。本報昨晚曾致電中聯辦,接線生指職員已下班。
發展局:補價經專業評估
引發爭議的住宅地皮位於南區大潭道21號,中聯辦2007年以1.668億元購入面積11,750方呎空地,以地積比1.4計算,可建總樓面面積為16,450平方呎,即平均樓面呎價10,140元。購地後中聯辦曾向城規會申請要求放寬地積比但失敗。
至2010年7月地政總署批准原址換地,即讓中聯辦先交出大潭道地皮,讓政府把該地皮加入鄰近額外2110平方呎空地包括斜坡,重組成一幅較大地皮才交予中聯辦。雖然換地後地積比不變,額外空地亦不能建樓,但樓面面積可增加約3000方呎,因政府向中聯辦只收取998萬元補地價,即每方呎額外樓面僅補地價3327元。
議員擬立會跟進
大潭道鄰近豪宅於2010年中每平方呎約賣1.5萬元,現時升至2.5萬至3萬元。潘永祥指出,縱以2010年價錢再折讓,3327元補地呎價金額也是偏低。中聯辦現已在上址地皮建成背山面海的7層高豪宅(另有2層基座),裝修豪華、設落地玻璃和玻璃升降機,但用途不詳。
本報翻查換地後的新地契發現,其條文與私人住宅雷同,業主有權把物業當作住宅出售,亦可在上址設示範單位促銷,對物業轉售未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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