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

那些年,走私客炒起樓市


賴昌星案最近終於來個了結,從十二年前他被揭發、追捕起,我和以前的同事寫了無數篇有關他的報道,我最深印象是他在香港樓市所造成的震撼。

連一名高官也曾向我說:「不是賴昌星這些大私梟,香港樓市那會如九七年前般瘋狂。」

當時我們翻查他、其妻和同謀在香港曾買入的物業,他在九十年代走私高峰期時,買入超過十億元(以當時樓價計)物業,間間都是豪宅,有大潭道、山頂梅道、渣甸山、灣仔會展閣和銅鑼灣,很多時他會連續八、九間買。

不知他是否當時走佬走得急,來不切趁當時樓價最高時把物業賣掉,但他表面沒甚損失,因為他老早用這些貴價磚頭做抵押,從中資銀行借錢去也。

他是否藉此洗黑錢,不能確定。

可是,那些年真的很瘋狂,連中資銀行內地一間小分行的主管,也可以虧空公款,為數十億八億元,他們在香港掃物業,沒給賴昌星比下去,九二至九八年間買入31間住宅、40個鋪位和10個車位,由陽明山莊到滙景花園都有。

賴昌星和中資銀行分行主管由於案情嚴重,他們犯案的細節才得以曝光,以方便記者跟進,其他沒曝光的,肯定更多, 包括不少來自東南亞的炒家。

這些年的樓市,何嘗也不是瘋狂?分別只是買家今回的炒起樓市的是內地人。

只想買樓安居的人,只得在他們的大上大落中,飽嘗驚濤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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