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復建居屋新政策
資助對象
22. 我們清楚知道普羅大眾對樓價不斷上升以及「上車」困難的憂慮,特別是家庭收入在公屋之上,但卻未能負擔所謂「上車盤」的家庭。這些月入低於三萬元的家庭,在目前的樓市情況下,由於他們可以負擔首期及按揭供款有限,所以購買力亦很有限,而市場上符合其購買力的私人住宅物業的供應卻越來越少。
23. 為了回應中低收入家庭的置業訴求,政府提出復建居屋的新政策。新計劃的對象是每月收入低於三萬元,主要是屬首次置業人士的家庭。計劃會提供實用面積約四百至五百平方呎的單位,以可負擔的樓價出售。
24. 政府會撥地推行有關計劃。根據現階段已經物色到的土地,由二零一六至一七年起四年,我們會以總共提供超過一萬七千個有關單位為規劃目標,每年約為二千五百至六千五百個單位,而首個年度可先提供二千五百個單位。將來土地供應增加,我們會以每年平均可以提供五千個單位為規劃目標。為了保持靈活性,每年實際上新建和推出的單位數目,要視乎當時市場的需求情況而定。
25. 我已要求房委會負責提供新居屋計劃下的單位,預期首批單位可於二零一四或一五年預售。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房屋署已開始在沙田、荃灣及元朗的選址進行初步規劃及勘探,並會短期內在其他選址開展上述工作。
卻越來越少。訂價政策
26. 新居屋計劃的定價及轉售政策要與時並進。我決定將售價與合資格家庭的供樓能力掛。例如一個月入二至三萬元的家庭,我們會把實用面積四百至五百平方呎單位的售價訂在有關家庭可負擔的水平,初步估算為一百五十萬至二百萬元左右。
轉售限制
27. 一如以往的資助出售房屋,新居屋計劃下的單位設有轉售限制。我們現時構思是,業主在購入單位後的五年內出售該單位,只能售予綠表人士或房委會。業主在購入單位五年後出售單位,在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便可自由出售,以方便業主在私人市場轉換單位,以及在物業市場向上流動。有鑑於居屋市場轉售並不活躍,我要求房委會認真檢討幫助受惠業主向上流動的措施,在計算補價方面,將單位購入時的資助額視為對業主的貸款,不會跟隨物業市場往後升值而調整,業主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前須償還有關貸款。但在構思細節時,要顧及對現有居屋業主的公平性,以及有關安排始終涉及公帑的資助,也要考慮整體社會的接受程度。
28. 新居屋計劃的執行細節,我會交由房委會進一步釐定,包括綠表人士及非綠表人士的配額比例、非綠表人士的入息及資產上限的準則,單位以可負擔售價為本的基準,以及單位日後的補價安排等。
29. 新居屋計劃的目的,是當私人住宅物業市場因為供求問題,以及內外的宏觀經濟因素,包括利率環境以及其他地區的量化寬鬆措施,令本地樓市出現失衡時,提供緩衝。
30. 當私人住宅物業市場未能提供合理價格以及數量的中小型單位時,政府會透過房委會每年平均最多五千個新居屋單位,協助符合資格的家庭「上車」。當私人住宅物業市場再次能夠提供合理價格以及數量的中小型單位時,我們會調節該年興建以及推出這類資助單位的數目,甚至停止興建以及出售有關單位。
優化置安心計劃
31. 至於收入相對較多,即月入約四萬元以下的家庭,雖然長遠有能力負擔市值樓價,但未能儲蓄到足夠首期的市民,政府會繼續與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合作,推行「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置安心」),提供實而不華的中小型單位,讓他們可以先租住「置安心」單位,同時為日後置業作好準備。
32. 「置安心」的定位在新居屋計劃之上,是住屋階梯中的另一選擇。
33. 「置安心」單位的租住期最長五年,其間不會調整租金,讓租客在有預算的情況下,努力儲蓄。另外,計劃會提供租客在租住期間所繳納的一半淨租金的金額,作為租客日後置業時的資助,以協助他們繳付部分首期。
34. 公眾一般認為「置安心」計劃的安排夠彈性,此外,亦有意見認為本港樓市瞬息萬變,假如「置安心」的單位以出售時的市值計算,「先租後買」的家庭可能會在樓市攀升時大失預算。
35. 在細心聆聽了各方意見後,我們會優化「置安心」計劃。首先,「置安心」除了提供「先租後買」的模式外,亦會提供「可租可買」的選擇,讓參加者一開始便以市價直接購買「置安心」單位。
36. 「置安心」單位在首次開賣時的市價,亦是該單位「封頂價」。選擇「先租後買」的參加者在終止租約後的兩年內購買「置安心」單位,在升市時可獲保證以當初訂定的「封頂價」購買,不會因為樓價急升而打亂置業計劃,亦能為儲蓄計劃定下較明確的目標;在跌市時,則可按當時的市價購入有關單位。運輸及房屋局會與房協商討具體執行細節。
37. 政府目前已經為「置安心」預留了多幅土地,提供合共約五千個單位。首個位於青衣的發展項目將會提供約一千個實而不華的中小型單位。有關單位可於明年接受預租申請,並在二零一四年落成。
38. 我們相信,過去一年推出的增加土地供應包括「限呎」或「限量」安排、遏抑投機、確保市場透明度,和防止按揭信貸過度擴張措施,再加上我剛宣布的新居屋計劃,以及優化「置安心」計劃,有助樓市健康平穩發展。
39. 增加私人住宅土地供應方面,我去年提出建立土地儲備,並以勾地表制度為主軸,輔以政府主動賣地安排,以確保住宅土地不會短缺,並訂定了在未來十年內,平均每年提供可興建約二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土地供應目標。本年度可供私人住宅發展的房屋用地,估計可興建約三萬五千個單位。
40. 為了增加市場上中小型單位的供應,我們去年推出首塊指定可建住宅單位最低數目及面積限制的用地。至今,已經出售了三幅這類「限呎樓」用地,提供三千個中小型單位。此外,為確保單位數量的供應,我們亦推出「限量地」。上述政策會持續執行。
41. 在西鐵物業發展項目方面,南昌站項目即將招標,其餘三個項目的招標正在籌備中。四個項目總共可提供約七千五百個單位,當中中小型單位約五千個,比原有方案多一倍。
42. 我們正加緊工作,務求啟德發展區私人房屋土地於二零一三年前陸續推出市場。其他土地供應的來源包括新界北的新發展區、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前茶果嶺高嶺土礦場、南丫島石礦場用地和東涌新巿鎮餘下發展地區。各項前期工作皆密鑼緊鼓進行中。
發展及積存土地政策
43. 我們必須以創新思維開拓土地資源,並選定了下列的措施:
(一) 釋放大約六十公頃工業用地作非工業用途,其中半數可作房屋發展。
(二) 探討在維港以外進行適度填海,即將展開公眾諮詢。
(三) 積極利用岩洞重置現有公共設施,從而騰出原址作房屋和其他用途,初步選定的項目包括沙田污水處理廠和摩星嶺及堅尼地城食水配水庫。
(四) 檢討新界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把失去其原有功能的土地改作房屋發展用途,首階段涉及五十公頃,主要屬於政府土地。
(五) 檢討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土地,以避免長期被預留,卻沒有明確發展計劃的土地未被善用,並研究減低政府公用設施對周邊土地發展的限制。
(六) 研究把約一百五十公頃位於北區和元朗主要用作工業用途、臨時倉庫或荒廢的農地作房屋發展用途。
我們的目標,是確保供應的土地每年平均能提供約四萬個各類住宅單位。當土地需求下降時,開拓土地工作會繼續,新開拓土地會成為政府土地儲備,在適當時候再推出,務求做到當需求上升時,可及時提供足夠土地應付超過四萬個單位的需求。
立法規管住宅銷售
44. 我去年提出立法規管住宅銷售。運輸及房屋局成立的督導委員會,已提交有關建議,包括把所有「樓花」納入規管範圍,制訂售樓說明書、價單、單位面積、示範單位、交易資料及售樓安排的規管要求,以及具體罰則和執法機制。我們會在下月以白紙草案的形式進行公眾諮詢。運輸及房屋局會盡力在明年完成立法。希望各位議員充分合作,支持引入立法規管。
舊區發展
樓宇安全
45. 為提升樓宇安全水平,我們會盡快把實施強制驗樓和驗窗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使措施早日生效。我們亦會提交立法建議,加強對樓宇安全的管制,包括屋宇署可申請法庭手令入屋檢查,和把「劏房」通常涉及的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加強規管的成效。
46. 房協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會為業主提供財務和技術支援,使他們能夠更好地承擔維修樓宇的責任。自從二零零九年推出以來,「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已涵蓋了約二千五百幢樓宇,當中包括不少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沒有能力自行組織維修的樓宇。
47. 屋宇署會加強對違例建築物的執法行動。同時,我們將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手法,加強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上的違例建築工程和僭建物的執法工作。
市區重建
48. 我們已於今年二月公布新《市區重建策略》。市建局亦迅速制訂了具體執行措施,包括「樓換樓」計劃,以及市建局在市區重建中擔任「促進者」的新角色,和推行「需求主導」新重建模式的執行細節。在九龍城已成立第一個「巿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和「市區更新基金有限公司」。「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亦已推出,為業主提供一站式維修支援服務。此外,市建局在大角咀設立的首個「市建一站通」資源中心,預計在明年初投入服務。
起動九龍東
49. 香港的傳統核心商業區已無法滿足經濟增長對寫字樓的需求,我們必須開拓另一個核心商業區 — 九龍東。過去十年,位於觀塘和九龍灣的甲級寫字樓樓面面積已大幅增加兩倍半至一百四十萬平方米。隨着啟德的寫字樓地帶及旅遊休閒設施投入市場,和工廈活化的效應,九龍東有極大潛力蛻變成為優越的商業區,再增添四百萬平方米的寫字樓樓面面積。
50. 九龍東包括新的啟德發展區、觀塘和九龍灣。政府正擬備的策略包括:
(一) 加強九龍東的區內連繫,包括改善行人通道網絡,並考慮以環保連接系統貫通全區,及通過港鐵觀塘線和未來沙中線加強對外連繫。
(二) 制訂富吸引力的城市設計概念和綠化環境,發展行人通達的海濱長廊,締造舒適怡人的商業區。
(三) 倡議包括文化、休閒、水上活動的多元化發展,為商業區注入動力。
政府亦會把政府寫字樓搬往啟德,和釋放政府設施用地作商業發展。發展局會調配額外人手專責推動九龍東發展的工作。要促成九龍東的蛻變,我們需要有前瞻性的視野和執行的決心。
活化工業大廈
51. 我在二零零九年,宣布一籃子措施,透過推動重建及整幢改裝,善用現時空置或未盡其用的舊工廈。這些行政措施在二零一零年四月正式生效,有效期三年。活化工廈的工作進展令人鼓舞,截至上月底,地政總署已批核三十五宗申請,涉及拆卸重建九幢工廈和整幢改裝二十六幢工廈,提供總共三十八萬平方米總樓面面積作非工業用途,另外二十三宗正在處理中。
52. 根據上個月完成的中期檢討,我們決定把活化工廈的措施延長三年。此外,為改裝工廈提供創意空間,我們會容許小規模改動建築物的現有結構,並鼓勵改裝工廈申請參與綠色建築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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