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

亿创环球及其董事无牌经营被判罪 ( E*TRADE)


证券时报记者 唐盛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6日宣判,香港亿创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亿创环球”)及其董事陈俊伟,在未领牌照的情况下刊登相关广告,声称自己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并声称由陈俊伟管理的基金曾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期间录得45%的升幅;事实上,该基金并不存在,而亿创环球及陈俊伟并未领有香港证监会发出的牌照,判罚亿创环球及陈俊伟合共2万港元,并须缴付调查费4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提醒投资者留意证监会网站相关信息,谨防无牌经营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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