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

發投資短訊都要領牌


http://hk.biz.yahoo.com/110926/373/4apvv.html  
9月 27日 星期二 06:00 更新
【經濟日報專訊】記得早一兩年,市況仍算暢旺之時,見到有財經界人士以發短訊方式,每日幾次提供追沽投資意見,近期未知因為市況問題抑或其他原因,似乎較少聽到,但原來提供這種服務都要申領牌照。

話說證監會(新聞 - 網站 - 圖片)昨日公布,有兩名人士羅樂天及梁炳權,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未領有牌照而經營就證券提供意見的業務罪名成立。此外,羅樂天亦因發出與上述業務有關的廣告,被判6項罪名成立。二人被判罰款合共4.7萬元,並須向證監會繳付調查費。
證監會指羅樂天曾於去年1月,在某報章刊登多則廣告,指訂戶只要支付299元月費,便可每日透過短訊服務,收取梁炳權即時就證券及衍生工具提供意見的短訊。
而梁炳權曾於去年1月至6月期間,向羅樂天發出載有他對證券及衍生工具意見的短訊,以安排將短訊傳送至訂戶,每月均從羅樂天的公司收取5,000元作為回報。
梁炳權領有證券及期貨交易牌照,但他與羅樂天均未領有就證券提供意見的牌照。
撰文︰蘇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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