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3日星期二

港企兌換人民幣大鬆綁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00713/News/ea_eaa1.htm
人行金管局下周一簽新協議
2010年7月13日
【明報專訊】消息人士透露,人民銀行與金管局敲定於下周一(19日)簽署修訂《清算協議》。新協議容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開設人民幣帳戶,讓銀行、證券及基金公司可開發及銷售人民幣產品。消息透露,最重大的突破是,企業在香港兌換人民幣不設上限,以增加境外人民幣資金池的規模,料有助本港進一步發展人民幣業務。



至於個人每日兌換2萬元人民幣的上限,消息人士指未有給予放寬。

個人兌換額未提放寬

消息人士指出,人民銀行官員將於下周一(19日)親臨金管局,雙方就修訂人民幣《清算協議》進行簽署儀式。中銀香港(2388)作為本港唯一清算行,高度重視此次協議修訂,其副董事長兼總裁和廣北將率領一眾高層出席儀式及其後的午餐會。消息指人民銀行副行長、前外匯局局長胡曉煉將會出席簽署儀式。

對於今次協議修訂的內容,消息人士形容,是有「頗大的突破」,是基於2月份金管局釐清人民幣業務的框架上,進一步發展,屆時香港金融界「可以做多好多(人民幣業務)」。其中,金管局早前已透露,企業如證券行及基金公司都可在銀行開設人民幣帳戶,個人客戶亦可進行跨行資金調撥,為證券行和基金公司開發及銷售人民幣金融產品,大開「綠燈」。

消息人士更透露,新修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兌換人民幣不設上限,即使企業並不牽涉跨境貿易結算,理論上仍可無限兌換人民幣(見表)。因為新修訂指出,企業所需資金如毋須匯入境內,其兌換操作只須按香港銀行處理外幣如美元、歐元的一般做法。「不過,要視乎銀行是否有足夠的人民幣資金,以及其風險管理的安排。」消息人士強調,銀行不會有無限的人民幣資金在手,今後主要的人民幣資金來源,會是進行人民幣貿易結算後的客戶,把手上人民幣賣給銀行。「所以,表面上企業有機會兌換大量人民幣,但實際上不會很多。」而且,有關資金實際上是通過經常帳的渠道,從境內流出至境外使用。

規限境外使用 增流通性

他續指,協議的原則是,人民幣資金若在境外使用,則按香港常用規則來辦理人民幣業務,若在境內使用,則須符合內地的法規。但新修訂仍然拓寬了途徑,讓內地龐大的資金「排洪」,紓緩外匯儲備累積、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同時把人民幣推出國際市場,增加其境外流通性。早前中銀香港副總裁王仕雄透露,6月份本港跨境人民幣貿易結算總額達75億元(人民幣‧下同),較5月略增3億元。自去年7月開展至今年6月,人民幣貿易結算累積總額達236億元。匯豐(0005)亞太區行政總裁王冬勝早前預計,今年底前經香港進行的貿易結算金額,可累積至近千億元,未來5年或增至數萬億元。

(明報記者羅羽庭、李家欣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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