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04/4/gurs.html
(明報)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銀行為爭奪樓宇按揭生意,掀起按息減價戰,金管局 介入干預,為銀行設定按息下限。金管局此舉,雖云從整體金融穩定出發,但是設定按息下限,實際上在具體指導銀行做生意,逾乎金管局的角色和職能,况且,此舉有偏幫銀行之嫌,變相促使合謀議價,保障了銀行利潤,但對市民不公平。當年千辛萬苦才取消銀行之間的存款利率協議,金管局此舉有可能使利率協議借屍還魂,是銀行業發展進程的倒退。
金管局只應按法規機制監管
指導銀行做生意屬越俎代庖
較早前,匯豐銀行 推出HIBOR(銀行同業拆息)+0.65厘拆息按揭搶客,掀起減價戰,其他銀行被迫跟進。銀行放貸積極進取,風險自然增加,金管局作為監管機構,有法例所賦予權力和機制監管銀行,只要善盡責任,據之而行,若有未能著力之處,則尋求修例授予更多權力,加強有效監管,其角色和職能應該止於此。
面對銀行業爆發按息減價戰,金管局只需監察銀行資本比率是否符合規定,或是要求銀行收緊樓按成數,嚴格規定置業人士供款額不能超過家庭入息總數的五成等,自能迫使銀行謹慎批出樓按。金管局捨此路而不由,反而直接介入市場,給銀行規定按息下限,「指導」銀行營運樓按生意,我們認為此舉超逾了金管局的角色和職能。
金融海嘯之後,各國政府以寬鬆貨幣政策救市,致使資金氾濫,利率近乎零,資產價格飈升,各個經濟體早晚要面對退市震盪,資產市場肯定會受到衝擊。金管局總裁陳德霖 去年10月履新之後,多次提到數千億元熱錢湧港,使資產價格飈升,又警示熱錢一旦撤走,資產價格會有大幅波動,各方要管理好資產風險。金管局提示銀行注意風險,管理好風險,是其責任,銀行怎麼做,卻是銀行的事,毋須金管局越俎代庖。
每一家銀行的營運情况、資金成本,不盡相同,銀行按其能力做生意,在同業之間形成競爭,市民從中選擇,有關風險,銀行肯定計算在內。銀行爆發按息減價戰,誠然會提高信貸風險,不過,銀行推出H+0.65厘按息率,一定經過仔細計算,不會做蝕本生意來使自己陷於險境;另外,本港置業人士供樓紀錄優良,就算歷經亞洲金融風暴和SARS 衝擊,整體樓價跌了六至七成,負資產市民逾十萬,但是銀行樓按的壞帳率甚低,沒有一家銀行因而倒閉。
這個優良紀錄,是體制保障了銀行的利益,因為就算業主斷供,銀行收樓拍賣,若有差價,業主仍然要「上身」。在美國 ,業主交出物業後,賺蝕就只是銀行的事。因此,本港銀行搶樓按生意積極進取,其來有自,金管局插手干預,是否有點過慮?
金管局雖然「指導」銀行做樓按生意,剝奪了銀行的自主權,不過,銀行業對此但見支持之言,未聞反對聲音,原因很簡單,按息下限實際對銀行有利,保障了銀行在樓按貸款的利潤;另外,按息下限,給銀行按揭成本打底,實際操作時,這個下限會成為銀行之間在樓按方面合謀議價的基礎。
多年前,銀行之間透過存款利率協議,賺取巨大利潤,對市民極不公平,消委會 幾經爭取,特別是陳坤耀 任消委會主席期間的努力,利率協議才得以取消。按息下限會否被操作成為另一種利率協議,使銀行之間的利率協議借屍還魂,以另一種形式惠及銀行,損害市民利益,值得注意。
按息有下限而無上限
金管局漠視市民利益
中大財務系副教授蘇偉文認為金管局「好心做壞事」,「為了銀行不要搶爛市,提出按息下限,這是父母官心態,而不是用市場力量或法規去監管」。蘇偉文說,銀行對某些質素較佳的顧客提供優惠按息,但金管局提出按息下限後,銀行彈性減少,迫使所有按揭人士要支付「最低消費」,令優質客失去優惠。
如果金管局在保障銀行和市民利益之間公允處理,既然想到以按息下限減低銀行的風險,則金管局就應該同樣設定按息上限,以減低置業者的供樓風險。現在金管局只保障銀行賺錢,硬要置業者增加供樓負擔,如此眼中只有銀行而無市民的做法,可以折射出雷曼迷債事件,為何有那麼多銀行客戶中招了。
另外,金管局制訂按息下限,據傳媒(包括本報)報道按息是H+0.7厘,不過,迄今只是「消息人士」放料,金管局官方並無正式公布,但是各家銀行已經知道金管局的意向,這樣,市民與銀行就處於不公平境况。此事實際上可能不涉及市民吃虧,但是金管局漠視市民的知情權,於此可見一斑。
按息下限能否遏止按息減價戰,尚待觀察,因為銀行還可以現金回贈、減罰息年期等做法搶客。總之,保持金融穩定絕對重要,金管局對銀行也應該嚴加監管,但是今次規定按息下限,金管局的手伸得太長了,而且明顯偏幫銀行,損害樓按客戶利益,更招來干預市場的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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