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120/4/g7qc.html
(明報)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18:55
聖公會不服因與長實發展大埔綠茵山莊而被徵1.8億元利得稅,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聖公會在1993年與地產商長實達成協議,發展聖公會的大埔聖基道兒童院所在的地皮,即為綠茵山莊。長實負責向政府補地價7億元,並先支付3億元予聖公會。長實建成300個單位後,將120伙予聖公會,其餘單位銷售利潤,就與聖公會攤分。
稅務局指聖公會換地作商業用途,取得金錢利益,要支付利得稅1.8億元,不過聖公會在庭上解釋,他們在換地中取得的資金,全部用在慈善用途,不應該徵稅,法庭押後裁決。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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